合肥干餐饮用不用健康证

合肥的餐饮行业确实 需要健康证。以下是相关法规和要求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进一步强调,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这意味着,如果餐饮店想要合法经营,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这意味着,不仅是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员工,餐饮店的法人和其他参与店铺经营的人员,如果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也需要办理健康证。

综上所述,无论是餐饮店的员工还是法人,只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都需要办理健康证。这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