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餐饮审批要求

上海小餐饮审批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场所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人员要求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

其他要求

有实际的商铺且房子的用途是商用性质。

环评备案必须提供排污纳管证明(排水许可证+烟道平面图)。

周围20米不能有居民楼,具体方位根据当地食药监部门确定是否能准予设立。

此地址无公司注册过。

申请材料

《上海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

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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