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价房申请
广州廉价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经济要求
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住房要求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如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提供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者符合广州市的住房政策,并且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和住房需求。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