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餐饮场所管理规定
幼儿园餐饮场所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堂设施与管理
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符合要求的炊事人员。
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炊事人员上班前要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厕所要脱去工作服,入厕后肥皂洗手,上班时不抽烟、不聊天。
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包括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食品采购与存储
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急需情况下,更换后及时通知保健老师。
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隔夜食物、外购食物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