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导师休假制度规定

毕业论文导师休假制度规定

毕业论文导师休假制度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休假条件

近4年内年度考核良好以上等次。

教学质量测评良好以上等次。

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主持三类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并主持四类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休假期限

学术休假一般以4年为一个周期,从第一个学术假开始计算。

每个周期原则上安排一个学期(不超过6个月)的学术假。

一般不做跨周期累计休假。

如果在4年内有6个月以上获得学院或系(部)资助在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和访学,则在该周期内不再安排学术休假。

学院审批

休假申请需要经过学院审批。

以上规定可能因学校或学院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院或学校了解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