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盲审
博士论文盲审
博士论文盲审是一个旨在确保论文质量和客观性的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盲审准备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论文2本、通讯评议审核表1份、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2份(包含学号、论文题目、专业及自评表)、预答辩意见书复印件1份。
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等可识别信息。
盲审流程
通常由5位校外专家进行盲审,他们根据论文质量给出分数,并表决是否同意作者参加答辩。
若有1票否决,则追加2位评阅人重审;若有2票否决,则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
盲审原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原则和规定。
客观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位点建设。
盲审对象
对当年准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盲审。
盲审办法
博士生100%送审三份,硕士生按一定比例送审二份。
研究生部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制定盲审方案,并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盲审结果处理
盲审意见全部收回,若有缺额则追加送审。
盲审通过者,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答辩。
不合格者,研究生需在规定期限内修改论文,并再次参加盲审。
责任与后果
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不合格,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学科点若一届中有两人次不合格,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涉密论文审阅
确认为涉密论文不执行盲审,但需进行公开评审。
盲审过程旨在保障评审的公平性和客观性,确保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同时注重论文的学术规范性和语言文字表达,并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和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