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
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
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并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学历要求
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具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
初级中学校长应具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
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具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
教师职务要求
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
工作经验
应有从事相当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专业培训
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年龄和性别要求 (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和校长资格。
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
10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3年以上正职岗位任职经历。
其他条件(针对高中校长):
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民办高中5年以上正职岗位任职经历。
特殊条件
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博士学历或基础教育领域省级以上成果、奖励、荣誉者,经评议认定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相关规定,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