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深圳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备案流程

在异地就诊前,职工需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领取《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地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凭证》。

通过预约或咨询的方式选择并前往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在就诊时,使用凭证和社保卡就诊并缴纳相应医疗费用。

收集就医相关原始凭证(如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医药发票等)。

回到深圳后,将原始凭证、医院折扣后的费用明细、门诊病历摘要、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材料提交给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审核材料无误后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报销。

深圳市社保局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报销款项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内。

报销条件及比例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就诊手续: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100%报销。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报销。

临时外出就医: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临时外出就医并且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分为省内(不包含深圳)和省外,省内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省外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

其他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原则上应当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仍需办理备案,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需到深圳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省内异地住院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建议: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建议先通过深圳市社保局或相关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的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备案过程顺畅。

在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务必确认其是否在备案列表中,以确保能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报销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故障或其他问题,及时联系深圳市社保局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渠道进行咨询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