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项目存档分类
测绘项目存档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分类原则
以馆藏档案实体为对象,依据测绘科技活动的职能分工,结合档案形成的时间、组织机构、地域、载体形态等多种特征进行分类。
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提供利用。
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的体系进行,从总到分,层层隶属,构成具有隶属并列关系的树枝状档案类目等级体系。
同一层次类目的划分原则上应当使用同一标准,避免互相交叉和重叠。
类目的设置应结合馆藏实际,有档案的则设,没有档案的则不设;档案种类多、数量大的则多设几类、多分几级,反之,划分的类目就可少一些、粗略一些。
类目名称和标记符号应准确、简明、易懂、好记,便于人们掌握和使用。
考虑到类目扩展的需要,在类目编号中应预留一定的空号。
类目划分的方法
一级类目按照测绘科技活动的职能分工进行划分,与《中国档案分类法测绘业档案分类表》的一级类目的划分结果保持一致。
一级以下类目的划分方法因类而异,例如:
综合类可按年代、保管期限、问题性质等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