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口落户
武汉市的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政策如下:
申请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房屋权属凭(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
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持准备的申报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