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口落户

武汉市的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政策如下:

申请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房屋权属凭(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

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持准备的申报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