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在深圳退休的条件
在深圳退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深户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户口在深圳;
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
累计各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满15年。
非深户人员
广东省内非深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各地社保累计缴满最少15年;
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广东省外非深户:
在广东省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各地累计满15年以上;
社保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若在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则按深圳标准享受退休待遇;
不满10年的只能按广东省标准享受养老退休待遇,但医疗保险可以选择享受深圳退休的待遇。
退休前户口迁入深圳
达到退休年龄前户口迁入深圳,累计各地养老缴费年限满15年,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
缴费年限不足15年
可以选择延缴,即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缴满15年。
确定基本待遇领取地
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退休年龄
男性一般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
特殊工种或因病提前退休有特定年龄要求。
社保账户类型
一般账户: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之前在深圳开过社保账户;
临时账户:女性40周岁后、男性50岁后才首次在深圳开户,无法在深圳退休。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