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餐饮防疫规定

商务部针对餐饮业的防疫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体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细化各项举措,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群防群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消费者均应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防控。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

基本要求

各餐饮市场主体承担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根据本指南制定具体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要组织所属员工使用“津心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亮绿码测温上岗。

餐饮服务单位要准备口罩、医用消毒水、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消毒液体,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严格执行扫码进入的规定。张贴“津门战疫”小程序二维码,所有人员扫码后方可进入店内,并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辅助不会操作人员进行登记。

堂食服务食客间隔不小于0.5米。有室外窗或有空调新风或有排风设施的单间,保证在就餐时开启相关设施,确保通风良好前提下允许开放,就坐食客最多不能超过原座位数的70%,要在每个单间门口明示最多容纳食客数量。根据上述标准测算最大入店人数,并在店门口显著位置标示。

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必须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其他要求

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超市等的疫情防控。

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餐饮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规范、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同时支持餐饮业的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