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测绘执行标准
竣工测绘的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测量范围与比例尺
竣工测量应在各类工程竣工后进行,测量范围宜包括建设区外第一栋建筑物或市政道路或建设区外不小于30m。
竣工测量地形图宜选用1:500比例尺,当建(构)筑物密集且1:500比例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用1:200比例尺。
测量精度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c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2cm。一般建(构)筑物点位中误差不大于7c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3cm。
竣工测量地形图应实地测绘,测绘方法宜采用全野外数字成图法。
控制测量与细部测量
竣工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测量、细部测量、竣工图编绘等。控制网应按规定补设,受条件制约无法补设时,可考虑以施工有效的测量控制网点为依据进行测量,但需进行校核。
竣工测量平面控制起始数据不得低于城市二级导线精度,高程起始数据不得低于四等水准精度。
图面内容与图例符号
竣工图的比例尺、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图幅大小、图上注记、线条规格应与原设计图一致,图例符号应符合《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的规定。
其他要求
凡按设计坐标定位施工的工程,应以测量定位资料为依据,按设计坐标(或相对尺寸)和标高编绘。若原设计变更,则应根据设计变更资料编绘。
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体)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竣工测量,并提出其竣工测量成果。竣工测量成果与设计值之间相差未超过规定的定位允许偏差时,按设计值编绘;否则应按竣工测量资料编绘。
综上所述,竣工测绘的标准主要包括测量范围与比例尺、测量精度、控制测量与细部测量、图面内容与图例符号以及其他相关要求。这些标准确保了竣工测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