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住楼能办餐饮吗
北京商住楼 不可以办餐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此外,2010年,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居民的居住环境,防止油烟和异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因此,如果商住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或者位于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则不允许开设餐饮项目。如果已经在商住楼内开设了餐饮项目,建议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并要求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油烟和异味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