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室内抽烟

关于餐饮室内抽烟的问题,目前存在以下法律约束和执行上的不一致:

国家层面

根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该条例还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的控制吸烟职责,包括设置禁烟标识、配备监督员、做好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等。

地方层面

长沙市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室内抽烟的法律条文,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餐厅是否禁烟往往取决于经营者的自主决定。对于没有张贴禁烟标识的餐厅,吸烟者可以继续吸烟,这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执法层面

警方表示,根据长沙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室内抽烟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他们无法对吸烟者进行罚款等处罚。

这一回应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质疑,认为室内抽烟应当是违法行为,并质疑为何执法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社会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