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餐饮业完税税率

湖南省餐饮业的完税税率如下: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征收率为3%。

此外,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建议:

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关注是否有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利用,以进一步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