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居民楼下餐饮新政策

大连针对居民楼下餐饮的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内开办特定类型的餐饮服务项目

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在大连市及县(市)区城市规划区的居民住宅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此外,多层住宅楼内(含楼下公建房)也禁止开办饮食业和洗浴场所服务项目。

要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特定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对露天烧烤食品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建议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以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