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餐饮业审批流程
启东市餐饮业的审批流程如下:
名称预登记
申请人首先需要到当地工商局领取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表。填完表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核部门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消防审批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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