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投标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详细介绍投标投诉的处理程序。

一、投诉的提出

  1. 投诉主体:投诉主体可以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招标过程、评标结果等方面。

  3. 投诉时效:投诉应在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15日内提出。

  4. 投诉方式:投诉人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投诉。

二、投诉的受理

  1. 受理机构:投诉应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2. 受理时限:受理机构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受理条件:投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受理:

(1)投诉人具有投诉主体资格;

(2)投诉事项属于招标投标活动;

(3)投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4)投诉内容明确、具体。


  1. 不予受理的情况: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三、投诉的调查

  1. 调查组:受理机构应成立调查组,负责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2. 调查方式:调查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查:

(1)查阅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

(2)询问相关人员;

(3)实地考察;

(4)其他必要方式。


  1. 调查时限:调查组应在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四、投诉的处理

  1. 处理决定: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受理机构审核后,作出处理决定。

  2. 处理方式:处理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确认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合规,维持原决定;

(2)确认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3)确认招标投标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取消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处理方式。


  1. 处理期限:处理决定应在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投诉人。

五、投诉的执行

  1. 执行主体:处理决定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2. 执行方式:执行主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执行:

(1)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

(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执行期限:执行主体应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

六、投诉的终结

  1. 终结条件:投诉人接受处理决定,或者处理决定已执行完毕,投诉视为终结。

  2. 终结方式:投诉终结后,受理机构应向投诉人发出终结通知书。

总之,投标投诉的处理程序包括投诉的提出、受理、调查、处理、执行和终结等环节。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各参与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招标投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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