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餐饮许可证内容包括

静安区餐饮许可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名称及法人栏 :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地址栏:

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许可类型栏

餐馆:

包括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和小型餐馆,具体分类标准依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和就餐座位数。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此外,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实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的,需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承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实的原件及复印件

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运用证实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产权证实、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运用证》等。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实的场合,运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处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合从事餐饮服务运营活动的《场所运用证实》。

餐饮服务运营场合和设备规划、加工流程、卫生设备等示意图及说明:

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具体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洁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造、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造、熟食出售、裱花操作、食物仓库、食物冷却、食物包装、配送食物、更衣室、查验室、就餐等场合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洁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备设备的具体位置。

建议:在申请餐饮许可证时,应详细填写相关栏目,并确保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以便顺利通过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