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餐饮服务标准
吕梁市的餐饮规范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许可与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严格按照经营范围提供餐饮服务,禁止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高风险食品如凉菜、烘焙制品等。
疫情防控
餐饮服务业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储备相关物资。每日对就餐地、厨房、库房、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进行消毒,每餐对餐具、灶具进行高温消毒并做好记录,免费提供公筷公勺餐具。
食材采购与验收
建立健全食材采购验收、蔬菜农残检验及加工管理制度,禁止购买、屠杀、烹饪野生动物。对每日购进食材,尤其是冻肉、水产、海鲜等,要做好索票索证及溯源相关登记台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晨检及健康体检工作,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就餐实行分餐制,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带盖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顾客管理
顾客进店时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发现有疫情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及时报告。
场所卫生与消毒
餐饮场所门口和室内不允许出现顾客排队、人员聚集等现象。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提倡扫码支付,减少人员物品接触。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制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避免交叉感染,热食加工需彻底煮熟煮透。
禁止群体聚餐
疫情防控解除前,严禁餐饮服务单位承接婚丧嫁娶、生日宴会等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信息公示
在门口显著位置公示基本信息,包括有效证照、等级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承诺书等,确保要素齐全、无遮挡。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安全性、卫生性和疫情防控的有效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