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小区不能做餐饮
在成都,以下类型的小区或区域不能做餐饮:
居民住宅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相关国家标准,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未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及其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这些区域也不允许开办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规划用途不是用于餐饮服务的主体建筑:
例如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
实施小区院落封闭式管理的区域:
如府青路街道李家沱、八里庄、怡福、文德、桃蹊社区等,这些区域在疫情期间实施了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外出,因此可能不适用于餐饮业务。
建议在考虑开设餐饮店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在不允许的区域进行经营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