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测绘成果审核
交房后测绘成果的审核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材料
项目完工后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用地资料(如用地批文、旧产权证、红线图等)、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地址证明、房产测量项目委托合同、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商品楼预售证书及单元流水号、房产测量资料簿(内含面积计算资料、单元分户面积表、分层平面图、绿化平面图、宗地图)原件、测绘仪器鉴定资料、质量检查情况记录表、房产测量成果电子数据资料(含表、图、文字说明、图片等)、现状照片、控制点细部点测量报告、测量入库清单等。
规划验收后需提交的材料
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单元分户平面图、质量检查情况记录表、入库清单等。
审核流程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等行政审批所需的房产测绘成果均应办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
审核时限
审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例如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13:30 - 17:00,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下午17:00 - 17:30。
审批对象
审批对象为建设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无许可限制。
质量检查
测绘单位需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外业测量和内业数据处理,确保成果准确无误。不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导致成果出错者,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扣分和处罚。
成果复核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核实测绘,并进行成果复核,包括报告内部数据逻辑复核和现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