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超范围
餐饮超范围经营是指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超出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不符合许可范围的经营活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处罚情况: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超范围经营凉菜和自制饮品
案例: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某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凉菜和自制饮品的问题。该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允许经营热食类食品,但违规经营“杨枝甘露”“青瓜汁”等自制饮品。
处罚:经核查,情况属实。最终决定对该餐饮店免于行政处罚,违法货值金额总计为200元,违法所得为70元。
某市司法局监督撤销超范围经营“刀拍黄瓜”的行政处罚
案例:某餐饮店因超许可经营项目范围销售“刀拍黄瓜”被调查。尽管基本事实认定清楚,主要证据充分,但由于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存在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的法定事由。
处理:市司法局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餐饮店仍需具备相关资质才能售卖“拍黄瓜”等相关产品。
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案例: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餐饮单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的行为进行查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0元,没收“硝水”2.285Kg,并处罚款4400元的行政处罚。
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学校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件
案例:某学校食堂因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查处。食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最终被没收食品添加剂并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