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等相关罪名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辅助无照经营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擅自超越或者变更许可证上核定的内容从事餐饮服务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的。

涂改、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

立即停止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建议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补办证照:尽快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证照,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法律咨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