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故做法

处理卫生事故应遵循以下步骤:

报告

医务人员一旦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患者通报和解释。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并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例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保管各种资料,并封存现场实物,以便于后续调查和处理。

调查与处理

医疗单位应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详细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情况和理由。